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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84186 |
名
称 |
太白路住宅楼整售 |
交易类型: |
出售 |
地 址 |
不限 |
商铺类型 |
[土地尾楼] |
价 格 |
(元) |
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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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商铺简介 |
主要资产为西安市碑林区太白北路101号住宅楼一层,西安市碑林区太白北路103号秦良大厦 2-10层及地下一层(不含11层临时建筑及第10层部分省粮食局老干活动室)。房屋建筑总面积5775.21平方米(103号楼:A.2层~9层单层面积591.97平米,共8层总面积4735.76平方米;B.10层面积417.76平方米;C.负一层面积是292.57平方米;101号楼:1层总面积329.12平方米)上述建筑物皆为钢混框架结构,房产权证已办理完结,无其他纠纷。住宅楼及秦良大厦建筑用地拥有土地证,具体情况如下:
地号
西安市碑林区太白南路24号
陕西省秦良实业公司
住宅
出让
2072年8月29日
五级
765.5平方米
(折合1.148亩)
BL10-8-11-1
西安市碑林区太白南路24号
陕西省秦良实业公司
住宅
划拨
——
五级
883.3平方米
(折合1.325亩)
BL10-8-11-2
图片
重要信息
1、根据转让方提供的资料,秦良公司名下现有两宗土地,一宗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国有出让用地,地号BL10-8-11-1,现为秦良大厦用地,包括在本次股权转让的范围内,土地使用权余51年;另一宗为国有划拨用地,地号BL10-8-11-2,地上建筑系原秦良公司员工及陕西省粮食与物资储备局员工住宅楼,该住宅楼一层329.12平方米房屋所有权归秦良公司所有,此次转让范围只包括住宅楼一楼,不包括划拨用地及二楼以上的住宅楼,另外根据不动产权证上登记信息显示该住宅楼一楼用途为商业服务。
2、根据国有土地使用证记载,秦良公司名下地号为BL10-8-11-1的国有出让地的用途为住宅,实际用途为商业租赁。秦良大厦2至9层房产归秦良公司所有,1层产权归陕西上元贸易有限公司所有,10层的5项独立产权中4项属于秦良公司,另1项房产归属于陕西省粮食与物资储备局;秦良大厦地下室542.08平方米产权证登记在秦良公司名下,但其中292.57平方米属于秦良公司所有,剩余部分归陕西省粮食与物资储备局所有。
3、根据转让方提供的信息,秦良公司1997年6月在建造秦良大厦时以当时市场价就近购买省城乡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建设的白庙村白云二区5号楼部分商品住宅,用于安置原家属楼住户,建筑面积1600㎡,由于历史原因省城乡建设综合开发公司至今未办理房产证,秦良公司按当时福利房相关政策出售给拆迁户(40%产权)。白云小区此产权未在此次评估范围内,不包括在本次股权转让范围内。
4、转让方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上土地使用者名称为陕西省秦良实业公司,地址为西安市碑林区太白南路24号;不动产权证上权利人名称为陕西省秦良实业有限公司,地址为西安市碑林区太白北路1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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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综合楼租赁业务和住宅楼物业管理
(1)秦良大厦2-10层房屋租赁业务
①第2-6层房屋长期出租,租期是5年,截止2025年;且租金在37元/平方米;
②第7-8层房屋短期出租,租期是1年或者2年;
③第9层房屋2020年开始空置;
④第10层房屋秦良实业办公(其中右侧房屋空置)。
(2)住宅楼物业管理
陕西省秦良实业公司综合住宅楼工程于1999年底竣工,住宅楼建成后省粮食局委托我公司对家属院进行物业管理。家属院总面积约4000平方米,共计十一层,每层三户,住户30户,个人房产证已办理。
秦良公司收取住户物业管理费,每平方每月1.2元, 现按50%标准,承担公共设施设备维修(水、电、暖、天燃气管道,消防设施,污水、化粪池清理、电梯维修、维保,停车场,门卫、电动门、自行车棚,公共照明、住宅楼保洁等)。 |
适合范围 |
[综 合 楼], [门面底商], [特 价 房] |
业主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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