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川嘉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变化:
原企业名称为“西安华宏建筑设计事务所”成立于一九九三年三月二十日(陕建设发1993-166号):二00一年二月改制后更名为“陕西川嘉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变化:
一九九五年八月十日晋升乙级设计资质(证书编号2690102):二00四年十二月十六日由建设部批准“工程设计证书甲级”,(暂定级)证书编号269010-sj。二OO七年三月三十日甲级转正。二O一O年全国甲级换证,证书编号:A161006696。注册资金:300万元。
现有资质等级 承接任务范围 证 书 编 号
工程设计:主行业:建筑 工程 甲级(A161006696)
原证书编号:269010-sj
其他:
设计项目服务承诺
为了配合业主将建设项目完美地达到设计预期,陕西川嘉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在做好前期施工图设计的基础上,进一步重视和做好阶段的服务配合工作,为此承诺如下:
一、智慧互动 精益求精
良好的设计方案并不必然可以成为良好的施工图设计,进而达到良好的工程。所以设计方案要能真正做到优秀且能具有前瞻性,处理好施工图中将可能出现的问题满足业主单位的各项功能要求和造型要求,则必须充分发挥设计人和业主双方的智慧,充分做到领会——改进——发挥的反复循环,反复互动。只有充分互动,集中业主单位和设计人双方的智慧,多轮磨合,分析优劣利弊,去粗取精,达到双方都满意的思路。陕西川嘉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总结多年来的设计实践,重视“智慧互动、精益求精”这一创作过程。凡是能双方有效互动,反复推敲磨合的,设计的成功就有了更大的把握,公司正是总结出互动的不可或缺性,发挥在与业主单位沟通方面的优势,长期在建筑方案设计中处于领先地位,同时也弥补了方案——施工图——工程实践的脱节,使优秀的设计从方案阶段就确保了工程的科学和理性。
二、全局意识 多重配合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模式下,设计院所只承担业主所委托的设计工作,而将建设报建、报批中一些配合工作视为“份外事”,我公司一贯提倡的是,凡是业主单位与本项工程有关的事就是 “份内事”。变“份外”为“份内”,变被动为主动,大大加快项目的设计进度,同时也为设计与建设“挤”出了合理的时间与工期。由于一般基建人员对国家建设法规的技术层面了解不太专业(也没必要十分了解),这时设计人员本着良好的职业道德去介入一些“份外”的技术工作,则可以使业主单位的建设程序更加快速有效。
三、满足法规 谋取利益
国家法规是明确的,有些也是刚性的,依据法规就最大限度地为业主谋取最大利益提供了法律保障;法规同时又是需责任心和技巧去执行的,理解的偏差导致执行的效果可能存在差异。辩证地去看一个建设工程,它是一个错综复杂的综合体,既涉及到多个专业,又有不同的使用要求和功能,所以引用的法规也是多种多样的,许多场合下并不完全是非此即彼的关系,往往可以运用法则的相互呼应、相互补充的手段,使设计更为完善。我们在此方面的目标就是尽可能地用足法规政策,为开发企业最大限度地争取正当、合理、合法的商业利益,确保各项工程设计不仅在设计上出类拔萃,而且在投入产出效益上也同样出色。多年来,我公司在这方面为业主提供的服务深受建设单位的好评,从商业上和时间上为建设单位谋求了更大的利益。
四、科学安排 加快进度
我公司执行“前、中、后”三段控制管理和“前松后紧”的工期管理。“前、中、后”三段控制具体是:前期反复对比,确定先进、合理、较经济的技术方案和专业系统;中期加强设计工作的总工介入制度,使设计工作符合既定方案和目标;后期注重细部细节的深化与完善,不留缺项和败笔。“前松后紧”的工期管理就是:“前松”指的是在设计周期的前期不惜在确定合理经济的方案上多下功夫,多费时间,多方案比较,找出既能符合现行规范及使用功能,又能在造价投资方面最为经济的临界点。这样多费一些时间,在整个项目的经济性方面的收益可能是巨大的,也是时(时间)有所值的。“后紧”即在大的专业方面确定之后,公司抽调强有力的设计人员,高效工作,完成规定时间内的各项工作。实践证明,我公司关于质量和工期的管理是行之有效的,可以实现建设单位获利的最大化,从而达到建设单位的认可与好评。
五、服务到位 合理变更
正由于建筑工程是一个错综复杂的综合体,一个较合理的设计在后期施工方面仍有可能出现各种复杂或意想不到的技术问题,这就要求设计单位应及时有效地深入施工一线妥善处理各种问题以使施工得以正常地进行,这也是对设计自身的一种完善与调整,使之更加客观地接近既定目标。正因为我公司在此方面说到做到,确立了公司的良好服务信誉,成为公司在承揽设计项目方面的一大优势。
设计变更是对设计的又一次客观的调整与改进,使设计更接近预期的设计目的。建设单位合理的变更要求我公司应全力配合。因为在施工中可能出现诸如材料采购、材料价格、设计疏忽、现场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设计单位应快速、无偿、合理的找出解决办法,出具正式的设计变更通知,使设计日趋完善无误。
建设单位不完全合理或与国家规范相冲突且技术上不可行、有违建设最终目标的变更要求,我公司应向建设单位说明实际情况及不可违规的道理,我们不赞同设计单位不负责任地顺从业主单位的行为,不向业主单位讲清利害,仅图局部,危及整体,一时满足了建设单位违规的要求,而实际上使建设单位的建设风险增大,面临后续一系列的被动,承受了不必承受的行政及经济的代价,对设计单位而言是对建设单位不负责任的行为。
对业主单位合理的调整变化的要求,若与原定方案不符,或发生方案性、系统性的调整重做,建议双方本着互利互让,尊重客观事实的前提下工商有偿互惠的合理办法。
对施工阶段赴现场服务,妥善解决施工中遇到的设计问题,公司郑重承诺时限为:24小时内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并做出初步判断;复杂情况72小时内提出处理方案;一般情况4小时内以电子函件形式予以解决;同时以不影响工程进度为前提。
综合以上承诺,我们主张设计单位和业主单位应建立起一种负责、认真、互动、高效的合作关系,设计单位应明确“和建设单位坐在一条板凳上”服务指导思想,想建设单位所想,急建设单位所急,为建设单位谋取最大的合法利益。使建设项目真正成为业主的一张名片。
联系我时请说明是在西安商业房产网上看到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