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受贿、贪污案在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黄松有利用职务之便,受贿390万元,贪污120万元。
东方网1月15日消息:2008年10月,因涉嫌操控“中国第一烂尾楼”——广州中诚广场拍卖一案,黄松有被“双规”,由此成为建国后司法系统内因涉嫌严重违纪而受查处的最高级别官员。
庭审
被控受贿、贪污两宗罪
昨天上午,在廊坊开发区法院大审判厅一千米外路口,警方已设立警戒线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而在审判大楼的公示屏上,黄松有的开庭公告信息在显示器上滚动显示。内容显示,黄松有的被控的罪名是受贿、贪污两宗罪。
廊坊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5年至2008年间,黄松有利用其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的职务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有关案件的审判、执行等方面为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卓伦等五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上述人员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390万余元。此外,黄松有还于1997年利用担任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骗取本单位公款人民币308万元,其个人分得120万元。应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黄松有的刑事责任。
法庭昨天没有当庭作出判决。
辩护
大学同学出任辩护律师
为黄松有作辩护的是西南政法大学校长龙宗智。据介绍,龙宗智与黄松有均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且两人是同班同学。黄松有曾是西南政法大学的博士生导师。
资料显示,龙宗智曾任军事检察院检察员、副检察长、检察长,大军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大校军衔。
至于黄松有当庭是否认罪,以及律师为黄松有作何种类型辩护,记者昨晚致电龙宗智手机。
龙宗智说,相关部门已要求他不能与媒体联系,所以无法透露相关案情。
落马
“第一烂尾楼”扯出大贪官
据了解,黄松有“落马”与当年“中国第一烂尾楼”中诚广场拍卖案有关。
中诚广场位于广州市天河北体育西路191号,规划设计高51层,分A、B两塔,由香港中诚集团于1992年投资兴建。该工程的造价高达20亿元,但中诚集团的初期投资只有 2000万元。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中诚集团资金链断裂,中诚广场的工程进度随之时断时续,终在2001年宣布停工。因烂尾时间长、牵涉面广、牵涉资金多、“复活”历程曲折,中诚广场被称为“中国最大烂尾楼”。
2002年7月,广东省高院指定广州市中院负责解决围绕中诚广场的债务纠纷。此前,曾有保利集团、城建总公司和越秀城建等有意参与收购,但最后出乎意料竟然是两家名不见经传的公司——广州骏鹏置业有限公司和北京金贸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在竞拍中胜出,联手以9.24亿元人民币的超低价收购了中诚广场。
此后不久,骏鹏公司老板范骏业因涉嫌金融票证犯罪,丧失了购买中诚广场的资格。2005年2月,金贸公司提出的独家收购申请获得许可,随后有消息证实,北京金贸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是范骏业。据悉,金贸公司随后将中诚广场转手卖给了中石化集团,售价高达13亿多元。中诚广场现在也更名为中石化大厦。
消息人士称,广东高院执行局原局长杨贤才从中收取了巨额贿赂,而杨在拍卖案期间收到了黄松有的指示。
2008年10月28日,黄松有被免职,成为司法系统因涉嫌贪腐而落马的最高级别官员。据称,在此之前,黄松有生活腐化的问题也已引起有关部门注意,有消息称,他喜欢玩弄未成年少女。
45岁出任最高法副院长
黄松有最后一次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身份出现在公众视野里,是在2008年10月9日。当天,他出席在广西南宁举行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地方法官研讨会。此后,他再未露过面。有媒体报道称,2008年10月15日,“在参加完国务院的一个会议后,黄松有被塞进一辆汽车里带走,他的住地和办公室也在当天下午遭到搜查”。
在此之前,黄松有一度是公认的年轻有为的学者型法官。
1957年,黄松有出生在广东汕头市澄海区莲上镇兰苑村的一座旧祠堂里。尽管家境贫寒,他的父亲仍坚决支持孩子读书考学。1978年,黄松有以优异成绩被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录取,从此与法律结缘。
1982年,黄松有进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1997年,黄松有调任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在湛江期间,他组织审理震惊中外的“9898”湛江案,因出色完成审判任务,获得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的个人二等功表彰。
1999年,凭借在广东的成就,黄松有离开妻儿来到北京,走进最高人民法院的大门。深厚的理论功底和多年的司法实践经验,使他在北京的表现同样出色。2002年12月,只有45岁的他升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分管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
“转战”北京的黄松有,曾因在全国力推执行威慑机制而受到媒体的追捧。此外,他健谈、开朗的性格以及对法律业务的深入思考,也给很多记者留下了深刻印象。同时,他在工作之余笔耕不辍,发表了数十篇论文和多部专著。他还是清华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官学院等高校的兼职教授。
一位曾在最高院任职的人士透露,他和黄松有于1995年到1997年在国家法官学院学习期间成为同窗,黄那时还是广东高院经济庭副庭长,不到两年就调任最高院,升迁速度之快并不多见,“黄的业务能力还是很过硬的,工作也比较有创新,黄被抓挺替他感到可惜。”据悉,《物权法》尚未通过之时,黄松有主编过一本物权法专著。此书全国发行几十万册,甚至一度成为法官断案的依据。
有意思的是,黄松有落马后,我国最具权威性的法学研究奖项——第二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在人民大会堂颁奖,他的论文《司法解释权:理论逻辑与制度建构》获得三等奖,奖金是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