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售不租出让产权: 只售不租的模式是开发商只销售、出让产权,销售完成之后基本上就不再进行干预,仅由物业管理部门进行日常的统一维护管理,这是旧有商业地产开发普遍采用的经营方式。开发商可以快速回收投资,进而实现短期套现,减轻资金压力,并且无需承担后期经营的压力和风险,同时投资者也具备完全的经营自主权。但由于产权被分割出售后,经营权迅速分散,开发商无法进行统一的招商和统一的经营管理,而经营者往往根据自己的判断“什么赚钱卖什么”来选择经营品种,导致业种业态组合混乱,呈现一种无序状态,导致最终经营不善等后果,商铺的价值也大大缩水。只售不租的商业地产开发模式适合于大宗商业的销售或少量的社区街铺。
只租不售出让产权:商业地产开发商掌握产权,对所有的商业物业采取只租不售的形式,期望通过租赁持续性获利。在具体的操作方式上,租赁模式又可分为整体出租、分层或分片出租、零散出租等形式。这种模式需要开发商自己进行市场培育,营造商业氛围,并承担经营风险,通过持续有效的经营管理提升商业价值。但是,缺乏商业经营能力的发展商采取只租不售模式,往往会遇到两难的境况:如果将物业大宗租赁给大商家,虽然经营收益稳定,经营风险降低,但是随着商战的升级,大商家所支付的租金回报较低;如果采取散租模式,虽然能提高预期的租金收益,但由于自身经营能力弱,往往导致商场经营失败。目前的商业地产只租不售的模式更多地体现在购物中心的开发上。据有关部门统计:从2004年下半年以来,在购物中心会员中,只租不售的商业面积达到了1493万平方米,占总开发面积的76%,远远高于只售不租模式。
不售不租自主经营:在深圳茂业百货取得巨大成功的示范效应下,一些商业地产开发商对旗下的商业物业不售不租,采取自主经营模式,纷纷介入百货、超市、家居等零售行业。开发商自主经营,既是所有者,同时也是经营者,在商业经营中应具有一定的优势。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房地产开发与商业经营隔行如隔山,导致很多商业地产开发商在尝试商业运营中呛水,一些商业地产开发商在运营零售商业时,一般都是从现有的百货商场挖几个人凑成班子,还不知百货这趟水的深浅就草草上阵,结果经营失败者十之八九。房地产开发商介入商业自营,另一个动因是出于融资考虑。随着房地产开发融资难度加大,一些房地产开发商看中了零售超市百货的流动资金,把零售商场巨大的资金流量视为新的房地产融资渠道。
租售结合模式:租售结合的模式,就是售一部分租一部分,国内一线城市的开发商往往将物业的住宅部分销售以获取充足的资金,对其余的商业物业采取只租不售的形式,期望通过租赁持续性获利,这种模式具备较高的灵活性和可控性。采用这种经营模式,要把握好出售和出租的比例及结构。通常情况下,开发商往往将高楼层住宅出售给高端品质人士,将低楼层作为商业地产项目日后整体运营管理,高层的品质人士为低层商业地产项目聚集了大量潜在的高消费人群。低层商业地产项目以品牌商家为经营主体,发挥他们的品牌效应,而高层销售区和低层商业区相对完整独立,又相互依托。
开发商与商家联营模式:开发商与商家联营是商业地产开发经营中一种较新的模式,房地产商在开发商业地产之前,就先与知名商业企业结成战略联盟,在明确定位的情况下,对商圈进行准确的分析、合理的市场定位和业态组合可减少各种资源的浪费,同时,开发商可以借助商业巨头的品牌效应提升自身的形象,加快中小店的招商进度。如深国投以沃尔玛为核心,构建了一条结构完整的订单商业地产开发产业链,借助“沃尔玛”这一国际商业品牌,合理地实现自己的商业利益,并树立起了商业地产领域的“深国投”品牌。再如大连万达与沃尔玛结成战略联盟,在各地合作开发的购物中心也是这种模式最典型的案例。
商业空间经营权阶段性出让模式:经营权商铺是国际上流行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一种房地产商铺产品形式,主要表现为商铺业主出于投资目的,将有产权的商铺通过发展商进行统一经营,商铺业主获得定期定额的投资回报。这种阶段性经营权出让的物业都是有合法产权的,双方的合约也是以该物业的产权作保障,所以说这种投资渠道的安全性相当高。这种模式适合平时工作忙、生活节奏快,没有时间和精力打理自己的闲散资金,同时渴望找到稳定、安全的投资渠道和项目的投资人,诸如私营业主、大中型企业高管、政府公务员等有闲钱的非专业投资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