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范围内的房产网络服务起源于20世纪90年代,以美国的第一家房产网络服务公司MOVE的诞生为标志。据美国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协会统计,目前美国80%的购房者求助互联网寻找理想住房,72%的房地产公司通过互联网的方式进行房屋销售。
从1991年Move成立开始,美国房产网络服务每隔3~4年都会实现一次质的飞跃,大致经历了以下五个时期:
孕育期(1991~1993年):MOVE.Inc的成立标志着全球房产网络服务的开始。
起步期(1994~1996年):创建于50年代的经纪人二手房源信息系统MLS于1994年上线,成为第一个房产交易服务网站,之后美国房产销售网站由100个左右增到8000多。
发展期(1997~2001年):Realtor.com和MOVE.com先后上市,融资状况良好,引发AOL、YAHOO争相开辟自己的房产频道。
转型期(1992~2006年):以Realtor.com为代表的交易服务类网站超越了以MOVE.com为代表的门户类网站,成为访问量最大的房地产网站。交易服务类网站开始占据主流。同时Web2.0类型的房产网站开始兴起。
成熟期(2007年至今):新兴的交易服务类网站Zillow.com、Trulia.com等结合地图、估价、视频看房等新功能,充分发挥互联网Web2.0特色,吸引大量用户通过新兴网站交易。
目前,美国的房产网络服务的发展已经相对成熟,地图搜索和全面而真实有效的信息是各种形式的房产网络服务的服务核心,前者主要通过与google map或MSmaps API合作来实现,而后者则多与经纪人二手房源信息系统MLS合作。经纪人数量庞大、二手房交易量比例高、市场成熟是美国房产网站的三大特点。
房地产网站的服务模式,则与网站的房地产信息来源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按照网站房源信息的发布者和接收者的不同,以美国为代表的全球房产网络服务网站主要可以分为以下面五种模式:B2B模式提供交易信息、交易服务和交易保障,用户主要是注册经纪人,是经纪人之间封闭型交易服务平台。经纪人在系统中发布房源信息和需求信息,达成交易按照约定的5%分享佣金,经纪人向MLS系统缴纳月费。这种模式信息量齐全、真实、分享度高,比如MLS就依靠经纪人贡献拥有全美90%以上的房源信息,全美76.5%成交也来自MLS 系统。
B2C模式在向注册经纪人开放的同时,也开放给消费者查询房源信息。它相当于为房地产经纪人建立一个互联网广告平台,让消费者在其中搜寻房屋信息,收取经纪人推广费(月费、广告费)、SASS(软件服务费)。
C2C模式的开放对象更进一步,允许非经纪人发布房屋信息,并通自身特色性服务,满足用户交易需求,吸引用户。它同时提供强大的地图、估价、视频看房等交易支持服务,收入模式主要以经纪人为主。收取经纪人的推广费、软件服务费。
中介公司线上网站借助佣金折扣1%获得买主的青睐,以此吸引卖家;线上有网站,线下有门面,是经纪公司和网络公司联合体。但是买家房产交易的核心是房源,能够在市场竞争中立足的经纪人多数是为卖主服务、掌握房源的房源经纪人;而且还需要建立线下经纪人网络,该模式拓展存在一些难以突破的壁垒。
网络中介模式致力于建立在线交易服务平台、IT支持系统,以及线下签约、培训等支持系统,与独立经纪人建立合作关系,按照8∶2分享佣金。充分挖掘独立经纪人的价值,收取推广费和软件服务费。
除了1998年前后AOL、雅虎等兴起过房产门户热之外,美国房产网络服务均以电子商务形式出现,而且相对成熟。借助于地图搜索技术和MLS系统,美国的房产网络服务均包括了提供地图搜索和精准的房源信息两项功能在内。美国主流的房产网络服务企业纷纷通过独具特色的交易服务工具,来为房产经纪人和个人消费者提供特色的房产交易服务。目前,美国比较大的房产网站共有14家左右,其中几家上市公司的市场价值在几亿元到几十亿元不等,它们所提供的交易服务的工具则主要包括Web2.0(问答和找邻居)、交易量和价格分析等等。